重庆发文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
- 发布时间:2021-10-15
- 发布者: 王莉
- 来源: 中医名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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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印发《推进重庆市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在重庆生根发芽。
《方案》明确,到2022年,全市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全市80%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推广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到2025年,全市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90%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方案》提出,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将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工作写入全市妇幼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将“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为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的作用,《方案》要求,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坚持“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促进中西医科室间建立协作关系,有序推广国家制定的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诊疗方案。
为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方案》提出,积极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深度融合,发挥中医药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住院期间的妇女儿童提供药膳、养生调理茶饮等服务。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院内健康教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等宣传阵地,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方案》要求,深化妇幼健康领域“鲁渝协作”,形成人才培训长效机制。探索妇幼保健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举办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竞赛,培养优秀骨干人才。打造一批妇孺国医堂和妇幼保健中医药重点专科,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发展。